明朝弘治年间,成都衙门里来了一男一女,女子衣衫凌乱的状告男人强奸,男人则说两边都是你情我愿的,是通奸,并非强奸。
两东说念主各执一词,又莫得什么实质性的字据,一时间难为了官府里的官员。

从古于今,强奸案都是比拟常见的案子,诚然亦然最难判定的案子。女东说念主告男东说念主强奸,仅仅空口说口语,拿不出什么有劲的字据。
诚然,男东说念主如若思自证白净,也很难拿的出有劲字据。
明朝成都衙门接办的这桩案件,就很难料定这一男一女究竟是通奸,已经强奸。于是,成都衙门就把这桩案件,移送成都太守鲁永清裁决。

成都太守鲁永清,他是蕲水东说念主,听说此东说念主断案如神,他曾在府宅外盖了几间屋舍,屋里罗列有肤浅的炉灶供诉讼东说念主食宿。但由于鲁公评案神速,诉讼东说念主根蒂无谓投止,因此其时庶民都说:“饭无二度炊,行无解担荷。”
鲁永清接办案件之后,先是看了一遍案件始末,然后便让东说念主把那一男一女带了过来,开庭审讯。
开庭中,女子仍然坚合手状告男人强奸了我方,而男人也莫得改口,口口声声说他们两个是通奸。
如果是强奸的话,那罪名可就大了。
《大明律·犯奸》中明确纪律:“强奸者,绞”。
除此除外,还有放逐和廷杖等。
由此可见,明朝对强奸犯的惩处,悲悼常严厉的。先不说男人到底有莫得实践强奸,就算是有,那也不敢承认啊!

可如若通奸、也就是和奸的话,两东说念主是在你情我愿的情形下,发生了生理关系,这么基本上罪名就轻了好多,男人便不会被重刑处治。
男人否定强奸,女子坚合手我方被男人强奸,两边争执不断,又莫得什么有劲字据,看的世东说念主都是狐疑。
然则就在这时,鲁永清下了一个荒谬荒唐的号令,尽然让两名公役当庭扒光女子。
公役们懵了,被告男人懵了,围不雅的吃瓜巨匠懵了,原告女子愈加懵圈。

“我是受害者啊?”
岂论女子何如大喊,鲁永清都莫得调动意见,仍然让两名公役向前扒光女子。
公役不敢抵抗,于是向前当庭去扒女子的穿戴。
女子身上的穿戴一件件滑落,可当脱到内部终末一件时,女子拚命造反,听凭两名公役怎样用劲,也难以脱下女子身上的穿戴。
鲁永清当即判定男人并非强奸,给出的根由就是,两个重大的公役都不可把你扒光,单凭被告男人一东说念主,又怎样能得手?
你如若拼死造反,他难说念能果真强奸你不成?
就这么,强奸案宣判两东说念主乃是和奸,男人无罪开释。

这桩强奸案,还被史料文件记录了下来:
成都有奸狱,一曰:“和奸”,一曰“强奸”,臬长不可决,以属成都守鲁公。公令隶有劲者去妇衣,诸衣都去,独里衣妇以死自合手,隶莫可奈何。公曰:“供作和奸,盖妇苟守志,衣且不可去,况可犯邪?”
鲁永清的判决在其时的法则环境下被视作“玄机”,因其通过模拟案发现象(如测试女子造反进度)快速了案,且稳当古代对女性耿介的严苛条款。部分记录称其“断案如神”,以至被庶民称赞。
然则强奸无意需要男性膂力占齐全上风,暴力禁绝(如威胁、药物等)相通可能发生,鲁永清以膂力对比估量自发性,清寒科学依据。
当众扒衣不仅侵略女性秘籍,更可能迫使女子因羞愤而“认罪”,施行上是对女性职权的冷漠,可见其判案之荒唐,险些骇东说念主视听。
结语
鲁永清的判决在特定历史布景下唐突稳当其时法则逻辑,但从当代法治与东说念主权视角看,其本事不仅荒唐,更揭示了古代法则对女性职权的严重冷漠。这一案例为谋划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性别偏见提供了典型样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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